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导语 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教育网(http://www.zjlsedu.org,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4日,报名地点:丽水市教育局312报告厅(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2号)。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在报名表相应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择期通知面试。

  (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定,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试用期结束前凭非农户口证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78-2202309、2209969

  举报投诉电话:0578-2202201、2209959

  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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