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修建自住房怎么申请公积金贷款?

导语 丽水申请人单位和个人必须连续、正常、足额缴存六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办理公积金贷款。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单位和个人必须连续、正常、足额缴存六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其中,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层次人才家庭,申贷时限缩短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满三个月)

  (二)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无上市时间限制)、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含危旧房改造)等原则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购买预售在建商品房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不超过24个月;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已支付不低于住房价格30%的首期付款;

  (五)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

  备注:

  1、购买第三套住房和信用不良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1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职工家庭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3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材料

  1、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及明细(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在购房地)

  2、身份证

  4、个人征信报告

  6、高层次人才认定书(高层次人才)

  7、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翻建、建造自住住房)

  8、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大修审批表(大修自住住房)

  申请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丽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办理等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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