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公租房申请指南(浙江政务服务网)

导语 丽水公租房可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申请流程为线下填表、上传材料、选择取件方式、信息确认。详见正文。

  第1步:打开浏览器,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点击此处

  第2步:点击定位,选择“浙江省丽水市”(不用再点“莲都区”),点击确定。


  第3步:在搜索栏,输入“公租房”进行搜索。

  第4步:找到“公租房申请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


  第5步:在“个人登录”中,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或点击“扫码登录”、“短信验证码登录”等方式登录。

  若无账号的,需要点击“去注册”,先进行实名注册后,再进行以下操作。


  第6步:点击“进入办事”。


  第7步:点击“同意授权”。


  第8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或“公租房租赁补贴签字确认”,点击确认。


  注:丽水市区公租房保障分为四类,具体各类要求请参考申请公告。其中“申请类型”: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选择“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无工作单位)”、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选择“新就业无房职工(其它)”、外来务工人员(其它)”。

  “家庭成员情况”:已婚、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选择“有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其他情况选择“无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第9步:“在线填表”,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将带“*”的选项补充完整。

  注:“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需填下申请人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第10步:“上传材料”。根据列表要求上传材料,带“*”号材料为必传材料。

  为提高收件质量,保障审核资料的完整性,特提醒以下几点:

  ①上传前请结合个人实际,参考申请公告中,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上传材料未“主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信息,并非主申请人一个人的信息。

  ②《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网上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自动生成。

  ③“家庭成员身份证”,系统无法自动获取需申请人主动上传。

  ④“家庭经济状况”一栏上传:下载空表格后截图后上传即可。部分因审核必备,系统无法自动获取或无对应上传项目类别的都统一拍照上传至此栏。(如:家庭成员户口簿信息、新就业无房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自主创业人员的营业执照等)。

  ⑤“不动产登记记录”一栏上传:如申请家庭确认目前名下无房,下载后截图上传即可。

  ⑥“居民身份证”一栏上传:申请人身份证系统自动获取,如未能自动获取则需上传。

  ⑦“居民户口簿”一栏上传: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成员如与申请人为同一户口的,系统可自动获取,如未能自动获取则需上传)

  ⑧其余栏目,请根据个人及家庭实际,上传完整。

  第11步:“取件方式”。选择“放弃领取实体证”

  第12步:“信息确认”。浏览此前选择的选项或者填写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在线签章”,在“家庭具结书”上点击“开始签章”后用鼠标手写签名,完成后点击“确认签章”后提交。

  第13步:“人脸识别”。需要用手机浙里办APP进行扫码后,在手机上进行人脸识别。人脸识别无误后提交,获取个人办件号并给予评价,到此外网申请流程结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丽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丽水市公租房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最新消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