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办理流程

导语 丽水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丽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流程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参保人员在达到待遇享受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并符合补缴条件的,应按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

  ㈠工作流程

  1、申请。需一次性补缴的人员应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补缴申请,填写《丽水市补缴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村(居)专办员每月21日前将《补缴表》上报街道(镇)保障中心。参保人应将所选择的补缴资金于每月10日前及时、足额存入专用银行卡账户中,确保扣款成功。

  2、审核。街道(镇)保障中心应对参保人员的补缴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每月25日前将补缴信息录入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次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区(市)经办机构复核。

  3、扣款。区(市)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按时生成扣款明细信息,并指定金融机构根据扣款信息足额划扣。

  4、反馈。金融机构在扣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等反馈给区(市)经办机构。

  5、确认。区(市)经办机构收到到账凭证后,按规定为参保人员记录个人账户,开具丽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专用收款票据,并打印《丽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汇总表》。

  6、通知。对扣款未成功的,区(市)经办机构要通知街道(镇)保障中心等部门进行催收。

  ㈡涉及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重度残疾人需携带《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特殊类别参保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丽水市补缴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5、《丽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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