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开区身份证办理指南

导语 丽水市市民年满16岁后可以申领身份证,未满16岁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

  1、居住在本市范围内的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或交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居民身份证标准彩色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另: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采集本人人像;

  2、缴纳身份证制证费;

  3、在规定时限内到辖区派出所,凭收费单据领取本人身份证。

  办理地址

  办理地点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公安综合窗口6-10号

  具体地址:丽水市绿谷大道309号国际车城15号楼二楼开发区政务大厅

  办理时间:全年工作日上午8:45-12:00,下午13:45-17:00

  办理地点2:富岭派出所一楼窗口

  具体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金沃路

  办理时间:全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丽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关键词【身份证】即可获取申领身份证、补换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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